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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构设置

发表日期:2020-05-08 14:50

  中共上杭县委党史和地方研究室是中共党史、地方志的研究部门,为县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规格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征集、研究上杭党史资料,组织编写出版县本级党史基本著作以及党史大事记、党史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书刊,协助县委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上杭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题材的出版物和影视作品等。(三)整理、保管、利用上杭党史和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四)组织《上杭县志》修编、《上杭年鉴》编纂出版;组织县志篇目审定和审查验收;组织全县各部门、乡镇(村、校)、厂矿(公司)志篇目审定和审查验收;组织整理出版旧志;编纂出版地情书刊;提请县本级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擅自编纂出版以“上杭县”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单位和个人。(五)组织指导全县地方党史的编纂;组织指导全县志书、年鉴编纂;指导县本级部门志、专业志、特色志、乡镇村志以及部门年鉴编纂工作。(六)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和地方志及上杭地情的宣传教育、纪念活动;开发利用党史、地方志资源;发挥党史、地方志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社会大众提供查阅、咨询等服务。(七)开展党史、地方志理论专题研究和成果评审、管理;组织开展课题调研、资料征集;编印党史、地方志内部性资料出版物、刊物;组织党史和地方志系统学术交流、业务研讨与培训活动。(八)开展和指导全县党史方志信息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基地评审及史志纪念场馆建设和管理工作。(九)落实上级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原县委党史研究室机构沿革:1960年10月成立中共上杭县委地方党史征集委员会办公室。“文革”中撤销。1982年4月恢复中共上杭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1989年更名为中共上杭县委党史研究室。2009年9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原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机构沿革:1983年4月成立县志办。1991年6月,撤销县志办,名称改为上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9年9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12月,中共上杭县委党史研究室与上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中共上杭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县委直属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编制为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内设四个股室:综合股、编研股、志鉴工作股、宣传教育股。2012年6月,成立上杭红色文化研究会,2019年8月更名为上杭县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挂靠在县委党史和地方研究室,人员编制2名。

  现任领导

  主  任:刘昌发

  副主任:袁志先  李金昌

主办:中共上杭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闽ICP备20007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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